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凝心聚力,维护团结和谐大局 ——五谈深入学习贯彻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
文章来源:广西日报      时间:2016-12-02 17:15:12      浏览次数:

本报评论员

    团结和谐,才能汇磅礴之力;安定有序,方可收长远之功。干事创业、改革创新、加快发展,需要营造良好社会环境,需要维护和谐稳定的社会大局。

    刚刚闭幕的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提出,必须倍加珍惜和维护团结和谐的社会局面,最广泛地凝聚和发挥好全区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力量。和谐稳定的社会秩序,安定团结的社会环境,是改革所仗、发展所需、人心所盼。广西是边疆少数民族自治区,维护好团结和谐的社会大局,对于全面深化改革、实现跨越发展,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。

    长期以来,自治区党委、政府始终高度重视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关系,坚持未雨绸缪、防微杜渐,坚持守土有责、守土负责、守土尽责,把促进团结和谐作为一项基础性、战略性工程来抓,开创了民族和睦、政治稳定、社会安定的良好局面。这样的局面来之不易,既是吸引投资、聚集人才的一张王牌,更是实现“两个建成”目标的基本保障。

    “安而不忘危,存而不忘亡,治而不忘乱。”置身于社会急剧转型的关键期,行进在改革的深水区域,面对思想观念多变、价值取向多元、利益诉求多样的复杂社会拼图,只有营造和维护好团结和谐的社会生态,更好凝聚民心人心,增强信任信心,才能推动事业进步、开创美好未来。

    维护团结和谐的社会大局,必须增强民主的力量。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。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,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,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,积极发展基层民主,不断丰富民主形式,拓宽民主渠道,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,切实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。以民主凝聚人心力量,为改革发展寻求最大公约数,增强社会活力和社会黏性。

    维护团结和谐的社会大局,必须彰显法治的力量。法治是实现治理现代化的必由之路。要努力培植法治信仰,维护宪法法律权威,积极推进科学立法、民主立法,深入推进依法行政,保证公正司法;要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,更好保障人民权益,使社会在变革中既生机勃勃又井然有序,让老百姓多一点“稳稳的幸福”,让各族群众在法治建设和改善治理中感受到社会公平正义。

    维护团结和谐的社会大局,必须激活文化的力量。文化是思想力量之源、民族精神之基、社会进步之魂。必须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,坚定文化自信,加快文化创新,旗帜鲜明做好意识形态工作,巩固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思想基础;要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让广大干部群众有信仰有理想有力量;要振兴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,提升文化传播力影响力,不断增强社会凝聚力向心力,引导社会向上向善向好,使文化真正成为直抵人心的重要力量。

    维护团结和谐的社会大局,必须凝聚各族人民的力量。民族团结是全区各族人民的生命线。要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,贯彻落实好党的民族政策,依法保障各族群众享有平等的教育、劳动、宗教信仰等权利;要促进军民深度融合发展,巩固军政军民团结,让祖国南疆稳固安宁、坚如磐石;要广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,构筑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,让思想有共通的基础,使行动有一致的目标,在各民族的手足相亲、守望相助中,广泛凝聚全区各族人民的智慧和力量,有序汇成当代广西改革发展最雄浑的华美乐章。